关于我们中斯经贸信息快迅商情发布斯里兰卡概况外贸政策法规市场调研中斯合作企业名录相关链接
经贸机构投资信息
当前位置: 主页 >  中斯经贸信息快迅 >  正文

斯里兰卡取消外汇远期交易限制
2009-05-29 18:23  文章来源:斯里兰卡经商处
文章类型:编译  内容分类:新闻

   525,斯里兰卡宣布取消对外汇远期交易设定的限制条件。由于2008年美国次贷危机影响,斯央行自去年10月起开展对外汇远期交易的进口商征收100%的保证金,并设定交易期限最长不超过180天。今年来卢比币值相对较稳定,斯央行专家表示,由于外汇市场压力减弱,所以考虑取消外汇远期交易限制,从而保证斯金融市场的高度自由运转。(丁娜娜)


推荐给朋友 打印
查看更多评论
发表评论: 笔名:
发 送 取 消

斯里兰卡劳务输出面临压力    2009-05-29 17:58
09年一季度斯里兰卡汇丰银行利润同比增长40%    2009-05-29 17:26
2009年一季度斯里兰卡茶叶产量下降    2009-05-29 17:16
《知识产权保护协定》能否“保护”斯里兰卡经济利益?    2009-05-25 19:00
斯里兰卡实行单一利率政策    2009-05-21 19:01
澳大利亚政府将向斯里兰卡提供发展援助资金    2009-05-21 14:23
斯里兰卡机场 “丝绸之路”休息室可能促进对斯投资增长    2009-05-21 14:18
干旱导致斯里兰卡粮食国内供给短缺    2009-05-21 14:13
斯里兰卡总统呼吁重振经济    2009-05-20 11:15
中国政府援助斯里兰卡安置平民的首批帐篷顺利抵斯     2009-05-20 11:03


商务部网站版权与免责声明:
1、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原创”的所有作品,其版权属于商务部网站及 其子站所有。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文章来源:商务部网站”。
2、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转载”、“文章类型:编译”、“文章类型:摘编”的所有 作品,均转载、编译或摘编自其它媒体,转载、编译或摘编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站及其子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 性负责。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站注明的文章来源,并自负法律责任。

版权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网站管理:商务部信息化司
技术支持:国富通信息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ICP备案编号:京ICP备05004093号
地址:中国北京东长安街2号
邮编:100731
电话:86-10-65121919
传真:86-10-87519093
邮箱:驻斯里兰卡经商参处邮箱